陕西将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公示制度

命题阅卷招录人员须签订诚信协议

来源:中国教育报( 2008-1-7   发表日期: 2008 1 7

       

  为保证中考的公正和公平性,陕西省将建立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公示制度。

  根据近日出台的《陕西省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,陕西省今年中考录取依据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、学业评价结果和考生本人志愿。同时明确要求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、综合素质评价、综合评价报告单填写及志愿填报过程中,学校、考生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诚信、客观、真实原则,不得弄虚作假,违纪舞弊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及有关信息必须提前向社会通告。录取情况应及时向学生原毕业学校和社会公布,接受学生、教师、家长的监督。

  陕西省还要求考试及招生期间各地中考招办及学校应设立咨询、举报电话,并对咨询、举报及时给予答复。参与命题、审题、阅卷、综合素质评价、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签订诚信协议,并建立诚信档案。